卷十五 史論
《庐陵文钞》·欧阳修
《唐書·兵志》論 古之有天下國家者,其興亡治亂,未始不以德,而自戰國、秦、漢以來,鮮不以兵。夫兵豈非重事哉!然其因時製變,以苟利趨便,至於無所不為。而考其法制,雖可用於一時,而不足施於後世者多矣;惟唐立府兵之制,頗有足稱焉。 蓋古者兵法起於井田,自周衰,王制壞而不復;至於府兵,始一寓之於農,其居處、教養、畜材、待事、動作、休息,皆有節目,雖不能盡合古法,蓋得其大意焉,此高祖、太宗之所以盛也。至其後世,子孫驕弱,不能謹守,屢變其制。夫置兵所以止亂。及其弊也,適足為亂。又其甚也,至困天下以養亂,而遂至於亡焉。 蓋唐有天下二百餘年,而兵之大勢三變。其始盛時有府兵,府兵後廢而為廣騎,廣騎又廢,而方鎮之兵盛矣。及其末也,強臣悍將兵布天下,而天子亦自置兵於京師,曰禁軍。其後天子弱,方鎮強,而唐遂以亡滅者,措置之勢使然也。若乃將卒、營陣、車旗、器械、征防、守衛,凡兵之事不可以悉記,記其廢置、得失、終始、治亂、興滅之跡,以為兵世戒云。 《唐書·禮樂志》論 由三代而上,治出於一,而禮樂達於天下;由三代而下,治出於二,而禮樂為虛名。古者,宮室車輿以為居,衣裳冕弁以為服,尊爵俎豆以為器,金石絲竹以為樂,以適郊廟,以臨朝廷,以事神而治民。其歲時聚會以為朝覲、聘問,歡欣交接以為射、鄉、食饗,合眾興事以為師田、學校,下至里閭田畝,吉凶哀樂,凡民之事,莫不一出於禮。由之以教其民為孝慈、友悌、忠信、仁義者,常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