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論、原、說、解、雜類
《临川文钞》·王安石
諫官論 以賢治不肖,以貴治賤,古之道也。所謂貴者,何也?公卿、大夫是也。所謂賤者,何也?士、庶人是也。同是人也,或為公卿,或為士,何也?為其不能公卿也,故使之為士;為其賢於士也,故使之為公卿。此所謂以賢治不肖,以貴治賤也。 今之諫官者,天子之所謂士也,其貴,則天子之三公也。惟三公以安危治亂存亡之故,無所不任其責,至於一官之廢,一事之不得,無所不當言。故其位在卿大夫之上,所以貴之也。其道德必稱其位,所謂以賢也。至士則不然,修一官而百官之廢不可以預也,守一事而百事之失可以毋言也。稱其德,副其材,而命之以位也。循其名,傃其分,以事其上而不敢過也。此君臣之分也,上下之道也。今命之以士,而責之以三公,士之位而受三公之責,非古之道也。孔子曰:「必也正名乎!」正名也者,所以正分也。然且為之,非所謂正名也。身不能正名,而可以正天下之名者,未之有也。 蚳蛙為士師,孟子曰:「似也,為其可以言也。」蛙諫於王而不用,致為臣而去。孟子曰:「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然則有官守者莫不有言責,有言責者莫不有官守,士師之諫於王是也。其諫也,蓋以其官而已矣,是古之道也。古者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其或不能諫,謂之不恭,則有常刑。蓋自公卿至於百工,各以其職諫,則君孰與為不善?自公卿至於百工,皆失其職,以阿上之所好,則諫官者,乃天子之所謂士耳,吾未見其能為也。 待之以輕而要之以重,非所以使臣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