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裔典第五卷

《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边裔典》·陈梦雷
边裔总部汇考五 皇清 《大清会典》:我 朝始兴威德,渐立声教,所暨莫不来庭。凡蒙古部 落之率先归附者,悉隶版籍,视犹一体。及后至者,弥众皆倾国举部乐输厥,诚既地广人繁矣,乃令各守其地,朝岁时奉职贡焉。户口蕃殖幅𢄙辽远,前古以来,未之有也,始于六部之外设理藩院,置尚书左右侍郎董。其黜陟赏罚朝会往来之事,其属四清吏司曰录勋、曰宾客、曰柔远、曰理刑,各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又设司务汉院判知事副使。 国初,外藩四十九旗或以功、或以亲、或以举国输 服封,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秩皆照内,王等、台吉塔布囊等俱给以品级,设都统以下、骁骑校以上等官,照内管理。盖 国家一体之仁,周遍如此。 初定外藩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立有军功者,量其功之大小议叙,亡殁者一体题请 赐恤。 初定外藩、蒙古三年一会,清理刑狱编审壮丁。定会集不来者,王等罚马二十匹,扎萨克贝勒贝子公等罚马十五匹,台吉等罚马十匹,不如期至者,按日罚马。 初定外藩壮丁年六十以下、十八以上者,皆编入丁册,有疾者除之,每三丁披甲一副。 定外藩壮丁三年一次编审,有隐丁者,所隐之丁入官。隐丁至十户者,管旗王、贝勒等按罚一户出首人,令赴愿往旗分。 初定外藩全旗逃者,不拘何旗,以军法往追。若王等不追者,罚马一百匹,扎萨克贝勒贝子公等罚马七十匹,台吉等罚马五十匹。 定外藩带弓箭逃者,二十人以下止令本旗追,二十人以上其相近之旗扎萨克王贝勒等量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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