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极典第二百十三卷

《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皇极典》·陈梦雷
纪元部总论 《书经》《商书·伊训》 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奉嗣王祗见厥祖。 〈《蔡传》〉元祀者,太甲即位之元年。十二月者,商以建丑为正,故以十二月为正也。孔氏言:汤崩,踰月,太甲即位,奠殡而告。是以崩年改元矣。苏氏曰:崩年改元,乱世事也。不容在伊尹而有之。不可以不辨。〈《大全》〉新安陈氏曰:序言太甲元年。序,周人所作,故称年。书言惟元祀。书,商史所作,故称祀。此元年,非即位之元年,乃即位之次年。先王崩,崩年即位,踰年改元,以崩年之十二月,为后王元年之首月。盖以正朔行事也。 《周书·泰誓》 惟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 〈《蔡传》〉十三年者,武王即位之十三年也。按汉孔氏言:虞芮质成为文王受命改元之年,凡九年,而文王崩,武王立。二年而观兵,三年而伐纣,合为十有三年。此皆惑于伪书泰誓之文,而误解。九年,大统未集,与夫观政于商之语也。古者,人君即位,则称元年。以计其在位之久近,常事也。自秦惠文,始改十四年为后元年。汉文帝亦改十七年为后元年。自后说《春秋》因以改元为重。欧阳氏曰:果重事欤。西伯即位,已改元年,中间不宜改元,而又改元。至武王即位,宜改元而反不改元。乃上冒先君之元年,并其居丧,称十一年。及其灭商而得天下,其事大于听讼远矣。而又不改元,由是言之,谓文王受命改元,武王冒文王之元年者,皆妄也。欧阳氏之辨,极为明著。但其曰十一年者,亦惑于书序十一年之误也。 《春秋四传》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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