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厅志卷八(上)

《淡水厅志》·陈培桂
表一职官表 官制文职武职 淡厅之设,始雍正元年;其前隶于诸罗。今以官制分合同异,叙大略于前。而文武职官,胪为二表,止载莅任年岁;其绩可纪者,别有传。作职官表。 官制 文职 武职 官制 雍正元年,御史吴达礼奏请诸罗(即今嘉义县)北路增设一县曰彰化;并设淡水厅,稽查北路,兼督彰化捕务(仍附彰化治)。 雍正九年,北路大甲溪北刑名钱谷,专归淡水同知管理。 雍正十年,添设竹堑巡检,驻竹堑兼司狱事。 雍正十年,添设八里坌巡检。乾隆三十二年移驻新庄,改为新庄巡检。乾隆五十三年,改升新庄县丞。嘉庆十四年详请改为艋舺县丞,尚未入告。 嘉庆二十一年,鹿港巡检移驻大甲,改为大甲巡检。 嘉庆二十二年,彰化县学训导分驻竹堑,为淡水学训导,兼管噶玛兰学务。 道光七年,台湾镇标右营游击移驻竹堑,为北路右营游击。 嘉庆□年,设竹堑营守备,道光十年分驻大甲,改为中军守备。 康熙五十七年,设淡水营守备。雍正十年改升淡水营都司,旧驻八里坌。 乾隆二十四年,都司吴顺移驻艋舺。嘉庆十三年,移台协右营游击驻艋舺,改设艋舺营水师游击。 道光四年,改升参将,为艋舺营水师参将。 嘉庆十三年,延平协标左营守备移驻艋舺,改为艋舺营陆路中军守备。 嘉庆十三年,兴化协标左营守备移驻沪尾,改为艋舺营沪尾水师守备。 康熙三十年着令:台湾道员至教职,照广西南宁等府例,将品级相当之现任官调补三年。俸满即升。如无相当者,仍归部选。雍正七年,议准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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