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志卷八
《道光来安县志》·刘廷槐
安徽滁州来安县知县汜水刘廷槐重修 职官志表 文职 武职 文职表 宋 知县建隆初始以朝臣为知县,掌总治民政、劝课农桑、平决狱讼 。凡户口、赋役、钱粮、赈济、给纳之事皆掌之。有水旱则有灾伤之诉,以分数蠲免 。流亡则抚循安集之,无使失业。有孝弟行谊闻于乡闾者,具事实上于州,激劝以厉风俗 。 孙侔熙宁二年。<考正>原表漏载,依《滁志摭遗》 补。 阎安之元佑八年 魏渊博崇宁二年 刘滂宣和七年 按:《伍志》元佑时知县有沈希顺,《周志》无之。考《滁州志》,元佑时有郡守沈希颜,《伍志》误以郡守为知县,因于元佑时增入希颜名。又误以希颜为希顺也。今据《州志》及《周志》正之。 主簿开宝三年诏诸县千户以上置令、簿、尉。咸平四年五百户以上并置主簿。后川、蜀、江南诸县各置主簿一员,掌出纳官物、销注文书 。 孙杭天圣五年。同学究出身 。<考正>旧志表漏载,依《王荆公文集》补。 尉建隆三年每县置尉一员,在主簿之下,掌阅习弓手、戢奸禁暴 。凡县不置簿则尉兼之。 李从道元佑八年 石 绍兴七年。 元 达鲁花赤 县尹元《百官志》,至元三年合并江北州县不及二千户者为下县。二十年又定江淮以南一万户之下者为下县。下县秩从七品 ,置官如中县。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达鲁花赤掌县印,尹掌判县事。 忽都鲁海牙 可惜可不花 合谋砂立 以上三员旧志俱无年次籍贯。 亦尔列不花至元六年 马合谋砂泰定元年 撒都剌至正六年 以上均达鲁花赤。 廉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