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四 兵 制

《乾隆汀州府志》·曾日瑛
古者大司马统六军。而军旅大事,则五官皆预焉。国子宿卫之士属冢宰,虎贲宿卫之兵属司马,师保四翟之隶属司徒,又属司寇,乡遂之民属司徒。盖兵无专将,将无专权,法诚善也。及后世而兵民始分,唐人府兵,为得井田大意,然井田寓兵于农,府兵寓农于兵,其意已异矣。宋、元、明设官益多,兵益广。至我朝而节制防戍之法,乃大备焉。今天下承平百余年矣,大圣人神武不杀,而戴胄荷戈之士,犹日事搜狝,岂非安不忘危之意乎?作兵制志。 宋置兵马都监一员,兵马监押二员,指挥六员(禁军二,厢军四)。绍兴间,复设殿前左翼军正将一员,副将一员。时杨勍乱后,群盗屡起。翟皋统广东摧锋军来汀驻扎,隶左翼军。后盗平撤回。其禁兵、厢兵之外,籍民为之者曰乡兵。又有训练禁军,有砦兵。诸县置巡检寨都巡检,各籍民为逻警弓手。 元初,置兵增戍,有万户、翼万户府,又有巡军弓手,隶巡检司。 明设汀州卫,隶于福建行都指挥使司。左、中、前、后四所,又有上杭守御千户所(成化间,溪南寇起,调汀州右所守御于此),武平守御千户所(以上二所直隶行都司),后又设威远、岩前二营。 汀州卫守备都司一员,指挥使一员,指挥同知一员,指挥佥事四员,经历一员,镇抚二员。左、中、前、后及上杭、武平六所正千户各一员,后加二员;副千户各二员,后加十一员;镇抚各一员;百户各十员,后加二十四员。 国朝顺治初,设左路总兵一员,左右二营副将一员。左右二营俱属总兵统辖,兼辖延、建、邵、汀四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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