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四

《乾隆福州府志》·徐景熹
职官七 国朝 闽县正官 知县一员。县丞二员。雍正十二年移驻营前。首领官典史一员。所属衙门:儒学教谕一员。训导一员。康熙三年裁,十五年复设。五虎门巡检司巡检一员。闽安镇巡检司巡检一员。永庆司巡检司巡检一员。 大田驿驿丞一员。阴阳学训术一员。医学训科一员。 侯官县正官 知县一员。县丞一员。雍正十二年移驻大湖。[ht]首领官典史一员。所属衙门:儒学教谕一员。训导一员。康熙三年裁,十五年复设。竹崎巡检司巡检一员。五县寨巡检司巡检一员。雍正十二年移驻南屿。芋原驿驿丞一员。康熙三十九年裁,归并知县管理。白沙驿驿丞一员。阴阳学训术一员。医学训科一员。 古田县正官 知县一员。县丞一员。乾隆八年移驻水口。首领官典史一员。所属衙门:儒学教谕一员。康熙三年裁,十五年复设。训导一员。雍正十二年拨归屏南县,乾隆六年复。黄田驿驿丞一员。水口驿驿丞一员。乾隆八年裁,以县丞摄。阴阳学训术一员。医学训科一员。 屏南县正官 知县一员。首领官典史一员。所属衙门:儒学训导一员。阴阳学训术一员。医学训科一员。 闽清县正官 知县一员。首领官典史一员。所属衙门:儒学教谕一员。康熙三年裁,十五年复设。训导一员。阴阳学训术一员。医学训科一员。 长乐县正官 知县一员。县丞一员。首领官典史一员。所属衙门:儒学教谕一员。训导一员。康熙三年裁,十五年复设。阴阳学训术一员。医学训科一员。 连江县正官 知县一员。县丞一员。康熙五年裁。首领官典…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