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改章程总册

《淡新凤三县简明总括图册》·佚名
补用知府、候补同知调补淡水县,为造送事。谨将卑邑所辖各社应收通、土口粮租榖并应支、应减、应裁各项用款数目,逐社开具四柱册式,呈送察核。 计开: 芝兰一堡毛少翁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芝兰三堡小鸡笼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雷朗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南崁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坑仔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圭北屯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八里坌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武朥湾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奎泵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峰峙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锡口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霄里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摆接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龟仑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里族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塔塔攸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内北投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芝兰一堡毛少翁社通、土口粮租榖项下 旧管 新收 开除 实在 旧管 一、年额应收大租榖九百一十石零五斗二升五合。 前件系绅册开报之数。新充番头目册造榖九百零七石八斗六升五合,计少榖二石六斗六升。今以绅册数目为准。理合登明。 新收 一、收光绪□□年分租榖九百一十石零五斗二升五合;内除贴给小租户四成完纳粮三百六十四石二斗一升外,实收榖五百四十六石三斗一升五合。 开除 一、除番头目辛金榖一百石。 一、除屯目辛金榖一十二石。 一、除甲首辛金榖一十二石。 一、除番丁二十名每名口粮榖一十三石,共榖二百六十石。 一、除公馆费改作杂用榖四十石。 一、除清明、中元、中秋各节神福祭费榖二十四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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