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府志卷之六

《康熙松江府志》·佚名
田赋一 府之境土,视为县时无加焉,而入于官者几十倍,土贡、盐酒诸税不与焉,虽原野日辟,而力亦殚矣。今考自绍熙至于今,作田赋志顾志。 徐文贞公曰:吾松田赋浩穰,长吏辱临于此,文者厌其俗,清者苦其繁,即经赋一册,未尝过而问焉,悉付之左右,莫可穷诘,甚有因而去其籍者。故详著赋额于志中二,以为神明之助。松困于赋久矣,所谓告司马君实,不得不多也陈志。 松赋自以官田之租均为岁额,又因事数加,事巳而加如故,盖积重难返,所由来尚矣。 清兴,照万历年科则起征,民力少苏焉。乃抚臣悯解役之困,请每亩加编经费银两,输官代运,岁增几当正赋之半。虽通役法之穷,而巳为赋法之病。况役制易更,赋额难减,后知君子苟有以鸠吾松,共为赋鸿堆之二章矣。 宋绍熙四年 定垦官民田土阙 夏税一十五万三千三百五十三贯一百一十五文,秋苗粳米一十一万二千三百一十六石九斗一升四合六勺一抄。实数六万七千余石,县官岁督才三万八千石止。 开禧二年,以南四乡折补酒钱二税径解所司,遇灾依例蠲放。 南四乡记略:开禧三年孟秋月,郡以邸报来,有台评论嘉兴府华亭之四乡利病,深切著明,为之矍肰而起,仰叹曰:皇上勤恤民隐,宵旰不遑,而耳目之官洞察田里之细微,径以彻闻,不旋踵而报可。古所谓谏行言听,膏泽下于民,非此之谓耶?于是时仲舅汪文昌之子立中为宰,恐其累,亟以书问之,得报曰:此出于殿中侍御史叶公之奏,非特为一邑无穷之利,立中与同僚,亦与二有大幸于斯焉。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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