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志卷之五

《乾隆海丰县志》·佚名
秩官 秩者,序也,位有尊卑大小之等;官者,守也,职有烦简轻重之司。文任民社,武膺戎伍,随分尽心,各共尔位,各修乃其实一也。自宋以来,宦于海丰者多矣,其中官制沿革,不必尽同,考而列之千,以见历代经制,各有所存。 我朝设官定禄,备极精详,虽滨海莫不联为手足,视若股肱,莅兹土者,当不知何如报称也。 县令 宋县令一员,职田六顷,俸钱二万,总治县事。主簿兼尉,职田三顷,俸钱一万二千。簿掌出纳簿书,尉掌缉奸禁暴,不置尉,则簿兼之。达鲁花赤三员,以蒙古人为之。县尹二员,主簿一员,典史二员,以汉人为之。明知县一员,秩正七品,掌县庶务,觉学校、农桑、尸口、赋役、仓库、钱粮、狱讼、盗。贼兴革,别所属官贤否皆之。月支米七石五斗,合得四役。马夫十役。初授承事耶,升授文林耶,吏员才干出身,授宣义郎。 县五三贞,秩正八品,分理县之庶务,月支米六石五斗,合得二役。马大十役。 初授迪功郎,升授修职郎。主簿三员,秩正九品,掌簿书、仓粮之事,月支米五石五斗,合得二役。马夫十役。 初授将仕郎,升授登仕郎。宏治年革。典史二员,未入流。主赞计或摄缉捕之事,月支米三石,合得三役,马夫十役。 儒学官 教谕一员,训导二员,俱未入流。教谕总理学事,训课生徒。 养德行,授经史,以备选举。凡学廪出纳、守掌、祭器书籍皆专之。训导则分斋申录教事,月米各三石。 寨司官 原设长沙、甲子门二巡检司,继设鹅埠岭三巡检司、巡检各一员,秩从九品,专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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