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志卷之三

《康熙德州志》·佚名
赋役志第三 户口 户口之数:洪武二十四年,户四千八百三十五,口二万八千八百九十九。永乐十年,户四千九百四十六,口四万二千二百五十九。成化十七年,户五千四百二十五,口四万三千一百二十八。弘治十五年,户五千一百一,口四万三千一百八十二。嘉靖元年,户五千一百二十六,口四。德州志万三千二百三十九。万历元年,户八千八百八十七,口五万一百三十。 徭役 徭役之数:银差,每岁额办银贰千陆百陆拾玖两贰钱户部折色黄蜡银二十两,工部砖料银四十两,工部营膳司料价银五。十两,胖袄二十四副,银一两五钱,共银三十六两。新添脚价银三两六钱。狐狸皮五十五张,每张银五钱,共银二十七两五钱。马民兵二十一名,每名工食银二十四两,共银五百四两。步队民兵三十三名,每名工食银十六两,共银五百二十八两。武德道马快手十四名,每名连马草料工食、器械银二十七两,共银三百七十八两。接递德州厂征银夫十三名,名银六两,共银七十。分巡道门子三名,银九两,共银。二两,本府库子一,名银十二两。本州库子二名,每名征银曰十四两,共银四十八两。春秋二祭,祭价共银八两三钱。乡饮银十二两,岁贡盘缠银三十六两。历科举人车价银十二两。知州、同知二员,柴薪、皂隶各四名,判官、吏目三员,各二名,共十四名,每名银十二两,共银一百六十八两。布政司马夫一名,知州、同知、判官、吏目五员,各一名,每名银四十两,共银二在四十两。合斋夫、学正、训导五员,各二名,共十名,每名银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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