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阳县志卷之三

《康熙滋阳县志》·佚名
清古鄗李潆禹门甫重修。 政事部:职制、秩官、钱粮、学校、礼乐、武备、秩祀、驿递、恤典、仓储、盐政、宦积。 滋阳县志卷之三政事部 政事志 思政治多端,一邑之敷施,固即天下之敷施也。然昔伯禽报政,日亲亲而尚贤,又日平易近民,民必归之,则是政事之宏网大节,数言巳备。后之分治鲁疆者,其可拂民从欲,而谓浚我以生乎?是故职制之后,继以秩官,秩官之后,继以钱粮,学校、礼乐,礼乐之后,继以武卫,秩祀以及于驿递、恤典、宦绩、仓储,无非政也,则无非所以法周公也。敷施一邑者,从此斟酌刚柔,权衡利弊,庶几有攸赖焉。 职制 外史氏曰:滋阳沿革无常,职制不一,时为州治,则职属知州,时为县治,则职宜县令。又且时在专城而独当一面,时居附郭而共理分猷。考其建置,代不相袭。要之设官虽殊,为民则一,顾名思义,尚其交警于维鹈之谶与素餐之诮乎?为志职制。 汉令长一人,秩五百石,丞一人,四百石;簿一人,三百石,尉一人,二百石。 晋增教官椽人,随县令一人,丞一人,尉一人。 唐省入兖州。 宋知县一人,丞一人,主簿一人,尉一人,主学一人。 元省入兖州。 明知县一员,正七品,初授承事郎,升授文林郎,印颗色用朱,职掌总理县事。俸给每月七石五斗,本色贰石贰斗五升,折色五石贰斗五升,每石折钞壹拾五贯,岁俸玖拾石。县丞一员,正八品,初授迪功郎,升授修职郎,职掌分理县事。一管粮俸给,每月陆石五斗,本色贰石,折色肆石五斗,折钞一拾五贯,岁俸柒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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