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阳县志卷之二

《康熙滋阳县志》·佚名
清古鄗李潆禹门甫。 人民部:户口、社集、赋役、建国、风俗、物产、选举、貤封、坊表、坟墓、灾异、恤灾。 滋阳县志卷之二人民部 人民志 尚书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之重,不独滋邑然也。然滋邑聿自义昊莅政,以迄于周、孔,宣猷古皇德沦洽人间,三月治功,感孚赤舄。顾兹林总之百姓,虽千百年来,依然亲炙乎至圣之苗裔,讵他邑等哉?今虽户口尚未全复,风俗尚未全淳,物产尚未全饶,赋役尚未全平,然有关切于人民者,莫不因而纪之,使尹兹土者渐次就理,当不虞夫暗昧矣。 户口 外史氏曰:昔夫子过卫而有庶哉之叹,子舆适齐而有不改聚之称,俱不言鲁,则鲁之户口固不逮齐、卫明矣。然伍大夫之言则云:十年生聚,十年教训,是户口之多寡,又与年登耗也。查滋阳万历年人丁三万有奇,迨崇祯十三年之后,则耗者至十之七,而国祚随移。守位曰人,不信然耶?国家长养三十年矣,仅获比于嘉靖中年之数,而视万历末年,尚有未逮。招徕安集之计,岂不在良司牧乎?为志户口。 洪武二十四年,户叁千㭍百八拾叁,口肆千拾贰。 嘉靖四十年,户陆千陆百㭍拾陆,口陆千贰百㭍拾壹。 嘉靖四十三年,户㭍千㭍百贰拾五,口壹万肆千壹百贰拾贰。隆庆五年,户玖千伍百壹拾叁,口叁万玖百有㭍。 万历末年,人丁叁万捌千玖百伍拾㭍丁,每丁征银壹钱叁分,共该征银伍千陆拾肆两肆钱壹分。 崇祯十三年奇荒大疫,至十伍年兵变,以至于鼎革,共逃亡人丁贰万㭍千伍百伍拾伍丁。 顺治十二年至十六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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