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大记卷之二十
《雍大记》·何景明
纪治 周公治陜以西周南化行,故诗国风首周南。 百里奚相秦,劳不坐乘,暑不张盖,行于国中,不从车乘,不操干戈,功名藏于府库,德行施于后世。五羖大夫死,秦国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谣,舂者不相杵。< 商鞅初欲变法,言于孝公曰:夫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廿龙曰:不然,缘法而治者,吏非习而民安之。鞅曰: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法守官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公曰:善。以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有军功者各以律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聊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纷华。令行期年,太子犯法,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苏东坡曰:商君之法,使民务本力农,勇于公战,怯于私斗,食足兵强,以成帝业。然其民见刑而不见德,知利而不知义,卒以此亡。故帝秦者,商君也,亡秦者亦商君也。其生有南面之乐,既足以报其帝秦之功矣,而死有车裂之祸,仅足以偿其亡秦之罚。理势自然,无足怪者。 范睢说秦昭王曰:大王之国,四塞以为固,北有甘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