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志卷之十

《康熙安平县志》·陈宗石
杂纪志 志为纪事之书,凡事之有关于一邑者,皆得备纪之矣。然有事可不必纪,而又不必遗者,志之固足以垂鉴戒,览之尤足以广见闻也。是故志杂纪。 灾祥 晋咸宁三年八月,安平霜,害三豆,陨霜伤谷。见晋书。 安帝义熙四年冬十一月,魏安平县献白兔。 北魏孝武帝太元十年,太白昼见于昴毕。 唐神龙元年春,封崔至𬀩为博陵王,大风暴作,折其辂盖。 宋元符元年,安平县生瑞麦。 熙宁八年四月,大旱日。 明永乐四年秋,安平县大旱,诏户部发粟赈之。 嘉靖四十四年,妖贼马相等作乱,伏诛。初,西辽城人李学诗、马相等与妻孙氏皆以白莲教煽惑乡民,久之,谋倡乱,紏众定于七月,十五夜举事,天偶连雨,妖党失期未集。地方张平被酒唾骂,贼手刃之,因而纵火,焚劫村落。典史陈万卷率领民兵擒获,余党解散,官民各蒙升赏有差。 万历十五年,大饥,赈以德州仓米。万历十九年,蝗蝻徧野,无稼。 万历王历二年秋,滹沱河移渠,城外大水。 万历二十三年秋,滹沱河南徙百里许。 万历二十四年,麦秀三岐。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大水入城,以门楼塌阻水道免。按:县南有。滹沱河北有沙、溏、滋三河,是年六月,水各暴发,连阡没葬阜汒然无际,环城波浪,冲入东门,直走文庙前。忽东城门楼塌下,及两辅壁并倾,正阻水道。若有神力,为之,一城获免。然九隰之禾,尽付波臣矣。是岁大凶。 天启六年丙寅,大水,滹沱河移去按滹沱河无定止,或南在深州境内,或北在本流乱。县境内屡有迁徙,势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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