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县志卷三

《康熙河津县志》·佚名
河津县志卷三目录 田赋志:土田税粮、总数散数,屯田、总数散数加增、户口、本折起运、四部旧额,节年裁解,覃买造解。额外解。存留、十年审编、盐引、解司杂项不载全书。物产。 河津县志卷三 田赋志 夫国用繋赋,赋繁田,自昔志之矣。乃户口物产之所生,税粮课程之所贡,计其礼约,或时事不齐,而度支有恒准焉,此政孝之本也。爰志田赋。 明季寇乱兵兴,土田频坏于河沙,人户渐凋于苛泒,荒歉叠经,公私俱病也。 本朝底定,始获安堵,三十年间,生养休息,而尚未仍其。旧所藉司民牧者加之意焉。 土田税粮总数 原额民田:共地四千八百一十一顷二十六亩三分,入库一毫。 夏秋税粮,共征粮三万六百六十七石五斗九升一合五勺一抄三圭,俱系折色坐价不等,并丝、绢、马、草共派银二万二千三百七十二两一钱九理一毫七丝一忽一微二纤。地亩九厘银四千三百三十两三分六厘七毫,驿帖银二千三百五十一两六钱二分七厘,通共银二万九千五十三两七钱七分二厘八毫七丝一忽一微二纤。 田粮散数。 上等民水地五十三顷五十二亩五分七厘八毫,每亩征粮一斗五合,共粮五百六十二石二升六勺九抄,每石折银七钱二分九厘五毫三忽二微九纤八沙八尘,该银四百九两九钱九分厘九毫四丝七忽三微。地亩九厘,每亩征银八厘九毫九丝九忽七微九纤六尘四渺,该银四十八两一钱七分二厘一毫一忽三微八纤。站银每石派银七分六厘六毫八丝一忽一微七纤六沙六尘,该银四十三两九分六厘四毫七忽七微三纤。三项,共银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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