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志卷十三 学校志
《同治永新县志》·萧玉春
学宫 学制 书院 院制 古者诸侯受封,天子命之教,于是立学。今之泮宫,实仿其制。永新初未有学,学之建自唐咸亨始,厥后兴废迁徙不一。而崇奖师儒,栽培后学,家弦诵而户诗书,学之为功匪浅。而又有书院以广其造就,有膳产以资其日用,俾之优游学问,陶成德器,教化之行其由此致乎备。纪之以见圣朝作育之隆。作“学校志”。 学 宫 唐咸亨中,县始立学,在县治东二十步。万历志。 宋庆历初诏修学。庐陵八邑,永新学先立。建炎初毁于兵。万历志。 绍兴八年,县令赵不愆肇建。万历志。 十四年,县令牛宏广其制,邑人尹躬为簿,佐成之。躬记。万历志。 记云:“永新,古县也。唐制,郡、县有学,学有孔子庙,永新之学盖始此。我朝庆历间,诏县士满百人得立学及庙,厥后教养之制有加。崇宁间,徽宗颁舍法于天下,作新人才。县学岁校艺升于州学,粉袍竞集,于斯为盛。建炎初,戎马交骛,解脱干戈之不暇,学宫灰烬,士鼓箧莫适。绍兴八年,赵公不愆为宰,还集散徙之民,亟其乘屋,公庭门关,相次以立,于是议建学宫。未几,殿堂、斋庑、厨库、门屏悉具,塑先圣、先师、十哲像,绘七十二子之徒,生员诜诜,俎豆布列,复见大平仪礼。及牛公宏代至,览学西偏尉司门,逼东庑,二斋未足容众,且东西不可无称,于是欲改作而未遑。今上绍兴十四年,下大学议,复天下舍法,县皆葺学养士。会提刑夏公文提举学事。躬,永新人也,备员末属,得图其地,从容为言之,请以学之东圃易尉门,增置二斋。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