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志卷之六

《雍正深泽县志》·佚名
食货志 上有体国经野之政,下有任土作贡之谊。况近在畿辅呼吸可通生聚休息,朝廷之恩也,则急公奉上,讵非小民之职哉?顾深泽以丸邑党滹𫞚冲,所产之民之物不过如此。向者田赋亩以五分有半,计较他邑独重。自均摊丁匠之后,溢于旧额者,岁又八百二十余金,而民力维艰矣。莅斯邑者,上之胪陈民瘼,为之请命,次则考其端委而寓。抚字于催科焉,岂徒按籍以征求哉?志食货。 田赋 一、原额民地二千百顷四十三亩四分八厘。顺治十年开荒入额地八亩九分三厘五毫,康熙三年奉部文拨入顺治十八年折少荒地一十三亩六厘五毫。康熙三年清出自首民熟地二十二亩九分。康熙十六年清出自首民熟地九十九亩八分八厘六毫。康熙十七年清出自首民熟地一顷三十七亩五分九厘六毫。以上共地二千七百三顷二十五亩八分六厘二毫,俱照民地则例,每亩征正供、杂办并加增银五分四厘四毫八忽九微七纤四尘四埃三渺,遇闰每亩加征银一厘九毫二丝五忽一纤六尘五埃一。康熙以前节年开荒地二十四顷九亩六分三厘。康熙二年开荒地二十亩。康熙、康熙三年查出开垦荒地四顷二十八亩九分七厘。康熙十六年开垦荒地一十九顷一十一亩一分四毫。康熙十七年开垦荒地二顷六十九亩八厘,康熙十九年开垦荒地六顷七厘一毫。以上共地五十六顷三十八亩八分五厘五毫,俱照开荒例,每亩征银三分,遇闰加征如民地一,康熙三十四年奉部文买回原拨安州、定州卫坐落本县军地七顷二十一亩八分。本年买回原拨安州学田地二十三亩八分。本年买回原拨安…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