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志 卷之六

《乾隆环县志》·佚名
职官 古者,设官分职以为民牧。期间升降进退,大率与世为重轻。非若更姓改物[1],特以新一时之耳目已也。环自秦置郡,而后或晋为州,或夷为县、废为军,列代百官志,固有班班可考者。若夫专司民事,兼握兵权,增设属寮,统承长吏,要皆各有深意,损益因时。官斯土者,策名担爵[2],类皆求当于民社之司。惜乎!代远言湮,书缺有间,仅一从残编断碣中,稍识夫姓氏里居[3],盖不啻存什一于千百矣。虽然,及今不辑,则残者亡,断者绝,虽欲存什一而不可得者。兹固不可谓非昔人幸事也。志《职官》。 秦置北地郡。守一人,丞[4]一人,尉[5]二人。 西汉仍北地郡。置太守[6],二千石[7]。长史、司马[8],秩皆六百石。不常所治。初治马岭,后治弘化。领县二:方渠,马领。有令[9],有长,有相[10]。东汉、魏、晋及南北朝,仕宦不概见。所有各朝,爵秩不具考。 后周始置州,曰会州。拜长官为牧。 隋为刺史[11],治马岭。初属宁州刺史,后置会州,领之,又置总管以他州挕。寻改环州,环之名盖由隋始。置刺史,秩二千石,又置别驾、治中[12]各一人。县皆置丞、尉。 唐置刺史二。曰环州。初为会州,贞观中更名。曰威州。初为安乐州,大中间更名。州各置刺史一人。正四品。录事参军[13]一人。正八品。录事[14]一人。从九品。司功[15]、司仓[16]、司户[17]、司田[18]、司兵[19]、司法[20]、司士[21]各参军一人。并正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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