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婺源建置
《婺源乡土志》·佚名
第六课 公 廨 【原文】 汪武据弦高以拒陶雅,始建厅廨①。南唐刘津乃建县衙,宋知县朱复之重建于旧址之西北②。元改为州治,至元十三年,复改建于旧址,即今地也。自后,屡毁屡建,悉仍旧址。丞署在正堂之左(今毁),典署在丞署之前。 【大意】 汪武据守弦高镇以抗拒陶雅时,开始建造供官吏办公的厅廨。南唐都制置使刘津统领婺源时,开始营建县府衙门。南宋嘉定年间,知县朱复之在原县衙西北重建县衙。元代,县治改为州治,至元十三年(1276),在原县衙基址上恢复重建,也即现今县政府所在地。从那以后,县衙多次被火烧毁,又多次重建,都仍然是在旧址上。县丞办公的丞署在县衙正堂的东面(现今已毁),典史办公的典署在丞署的前面。 【注释】 ①廨(xiè):官吏办公之所。 ②宋嘉定十五年(1222),县府衙门毁于大火。知县朱复之听信风水家言,在原址西北地方改建县衙,并创建“思政堂”。 县治公署图 第七课 学 宫 【原文】 宋仁宗庆历四年,诏天下郡县立学。学宫初建于来苏门(北门)门外之社坛,次迁于县治后,次迁于西门(今学宫地),旋又迁于县东驿后,又迁于西湖之上。至南宋,知县许应龙复迁于城西,而学宫之基址以定。 【大意】 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朝廷诏令天下郡县都必须设立学校。婺源学宫(县学)起初建于来苏门(北门)门外之社坛地带,后又迁移到县治后面,再迁到西门(今学宫地)。不久,又把学宫搬迁到县东驿馆的后面,再后来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