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志卷十四

《道光大竹县志》·佚名
公署志 帝锡有司,爰居爰处。宏阔其体,嶻嶫风雨。 退食既安,临民是与。凡百君子,靖共尔宇。 渺渺小臣,巍巍公堂。负荷曷克,伛偻循墙。 缅怀民瘼,汲汲土桑。愿推广厦,兼覆穷乡。作《公署志》。 大竹县 县公署,在县北。康熙四年,知县俞宣琅建。大堂五楹,库房一间,前为碑坊、仪门,东西为书吏九房。东书吏房后为常平积贮仓。仪门外,东为土地、萧曹祠一座,戏楼一座,小楼一座;西为监狱三间;又,前大门三间,照墙一座。大堂内为二堂三楹,东、西书房各一间,前照棚已废。道光元年,知县蔡以修重立,额曰『皆见我心』。堂东有筠堂三间,柚雨轩三间,君子堂三间,额『清风在竹林』。再东,厨房三间,外为射圃,小厅一间;堂西,厢房三间,二堂后为三堂五间,东西厢房各三间;堂后为四堂三间,倾圯,知县蔡以修重立五间;堂东亭一间,知县贵龄立,额曰『一望无际』,知县蔡以修重加修整完备,额曰『环翠亭』、曰『听荷』。 县丞公署,旧在县城十字街,雍正六年,移置石桥铺。照墙一座,大门一间,二门三间,大堂三间,东、西房各三间,二堂三间,三堂三间。嘉庆三年,教匪焚毁,嘉庆十八年,县丞赵宜谟复修。 典史公署,在县大门内。西大门一间,二门三间,大堂三间,东、西房各二间,二堂五间,前照棚额曰『退思』,三堂五间。西澄心堂三楹,前照棚堂后,嘉庆十七年,典史涂五云修书房四间。 教谕公署,在县城南学宫左侧,即明伦堂。康熙六十年建。前为大门、二门,堂左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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