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

《民国神木乡土志》·佚名
风俗 神木男多慈良,女多贞静。男尚质朴,女尚繁华。盈实之家无论已,即家道小康,每娶一妇,其妆奁犹需数百金。而亲朋燕会①,酒必甘醴,肴必海错②,奢靡殆为边上所仅见焉③。近年邑绅等共相协议,凡冠婚、丧祭、供献、馈遗,胥从俭约。然仅空言,未能实行,盖积习使然也。志“风俗”: [校注] ①燕会:宴会。 ②海错:海鲜,海味。 ③边上:此指陕北长城沿线一带。 习尚 学界 神木士风淳朴,后生小子禀沙水之灵气而性多聪敏。然尚文者不若尚武者之多,故先年文科少于武甲①。近岁设立学校,颇知向学,凡肄业校中者,初无嚣竞之习,且尊礼师傅较他处而倍挚。 商界 神木商民勤耐劳,交易率在清晨,故街市之间,甫黎明即往来憧憧②。多半懋迁边外③,露宿野处,虽风霜凛冽,不惮劳瘁。惟在他省贸易者,盖寥寥焉。 农界 神木农民,俗尚勤俭,然地脉瘠薄,艰于谋生,丰收仅足衣食,凶荒即不免于流离④。乡农有地者则自己耕作,无则或租种人田或伙种人田。租种人田者,租粟若干数,向田主说明,秋成完纳。伙种人田者,有二类,一田主出牛、籽⑤,已出工力,所获之粟,二分均分;一田主不出牛、籽,秋后视地之肥瘠,或三七或四六付租粟。此外,则受雇佣工,绝少游惰之人。惟境内水田无几,仅有五分之一堪种夏禾,余则均种秋苗。糜谷为重,杂次之。总以雨多、风少、暖久、霜迟,斯为上稔⑥。 工界 百工中,惟皮工、画工、木工、泥工居多。成物专求坚朴,不尚奇巧。 [校注]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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