虔台续志卷第五 纪事四

《嘉靖虔台续志》·佚名
二十五年秋九月,以朱纨为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汀漳等处提督军务,冬十有二月蒞任。由广东左布政使拜是职。 丁未二十六年春二月,申明保法。 令每十家置牌,注籍贯、丁口,每日悬掛於门,互相讥察,毋得容非,患难相救,违犯者官治以罪。 夏五月,禁私采山木。 郴州属县雷家洞、浙山等处林木茂盛,商人砍伐贩卖。弘治年间,都御史金泽立法,抽分十之三以备各县城濠之费。后都御史聂贤行湖南道委官查勘价税,编报在册,议定则例十抽其一以备军饷,其余存贮各县听候支用。续因土豪霸占,勾引流徒聚集私採,官税无稽。本州虽惩前弊停止,然利之所在,民争趋之,莫可遏止。乃命郴州官查审商税见存若干,贮积何处,仍禁豪民不许私採,以开地方多事之端。 六月,郴州大水。 郴州桂阳等县大雨,一月不止,至六月初一日,洪水泛涨,平地骤起汹涌,冲崩城垣,漂没室庐,人民少壮者仅能走脱,老弱淹死,畜积尽空。乃命兵备道及有司官亲临抚恤,分别等第,以漂没人口庐舍财物止留鳏寡孤独不能存活为第一等,人口见存庐舍财物荡尽者为第二等,漂失未尽尚可过遣者为第三等,赈恤有差。仍命有司渐次修理城垣衙门,以备不虞。 秋七月,造长。 推官黄养吾、指挥斯言直呈称:“赣州匠作所造长粗重弯曲,不堪敌忾,惟山东工匠号为专门。”乃移咨山东巡抚,发遣善造工匠到赣制造长,以为战具。 八月,覆鼎山盗起,都指挥佥事俞大猷督兵剿平之。 先是,蒋璇、雷士贤、雷是贵、汤信四、李四一等俱系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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