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尚书户部
《唐六典》·李隆基
户部尚书一人 侍郎二人 郎中二人 员外郎二人 主事四人 令史十七人 书令史三十四人 计史一人 亭长六人 掌固十人 度支郎中一人 员外郎一人 主事二人 令史十六人 书令史三十三人 计史一人 掌固四人 金部郎中一人 员外郎一人 主事三人 令史十人 书令史二十一人 计史一人 掌固四人 仓部郎中一人 员外郎一人 主事三人 令史十二人 书令史二十三人 计史一人 掌固四人 户部尚书一人,正三品;(周之地官卿也。汉成帝置尚书五人,其三曰民曹,主吏人上书事。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依功作,当工官之任。魏置左民尚书,晋初省之,太康中又置。惠帝时有右民尚书。东晋及宋、齐并置左民尚书,梁、陈并置左户尚书,并掌户籍,兼知工官之事。后魏、北齐有度支尚书,亦左民、左户之任也。后周依《周官》,置地官府大司徒卿。隋初曰度支尚书,开皇三年改为民部,皇朝因之。贞观二十三年改为户部,明庆元年改为度支,龙朔二年改为司元太常伯,咸亨元年复为户部。光宅元年改为地官尚书,神龙元年复故。)侍郎二人,正四品下。(周之地官小司徒中大夫也。汉已来尚书侍郎,今郎中之任。后周依《周官》。隋炀帝置民部侍郎,皇朝因之。贞观二十三年改为户部,明庆元年改为度支,龙朔二年改为司元少常伯,咸亨、光宅、神龙并随曹改复。) 户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户口井田之政令。凡徭赋职贡之方,经费赒给之筭,藏货赢储之准,悉以咨之。其属有四:一曰户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