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 宗庙考十二

《文献通考》·马端临
○祫禘 後唐长兴二年四月,禘享於太庙。 周显德五年六月,禘於太庙。先是,言事者以皇家宗庙无祧迁之主,不当行禘祫之礼。国子司业聂崇义以为前代宗庙,累迁及追尊未毁者,皆有禘祫,别援故事九条以为其证。曰: 魏明帝以景初三年正月崩,至五年二月祫祭,明年又禘。自兹以後,五年为常。且魏以武帝为太祖,至明帝始三帝而已,未有毁主而行禘祫,其证一也。 宋文帝元嘉六年,祠部定十月三日殷祠。其太学博士议禘云:"按禘祫之礼,三年一,五年再。"宋自高祖至文帝,才亦三帝,未有毁主而行禘祫,其证二也。 梁武帝用谢广议,三年一禘,五年一祫,谓之殷祭。禘祭以夏,祫祭以冬。且梁武乃受命之君,仅追尊四庙而行禘祫,则知祭者是追养之道,以时移节变,孝子感而思亲,故荐以首时,祭以仲月,间以禘祫,序以昭穆,乃礼之经也,非关宗庙备与不备,其证三也。 唐礼:贞观九年,将祔高祖於太庙,国子司业朱子奢请准礼立七庙;是时乃立六庙而行禘祫。今捡《会要》及《通典》并《礼阁新仪》,皆载此礼,并与《实录》符同。此乃庙亦未备而行禘祫,其证四也。 贞观十六年四月己酉,光禄大夫、宗正卿、纪国公段纶卒,太宗甚伤悼,为不视朝,将出临之,太常奏禘、祫祭致斋不得哭,乃止。此明太宗之时,宗庙未备实行禘祫,其证五也。 贞观二十三年,自九嵕葬回,迎神主於太极殿之西阶,日中行虞祭之礼。有司请依典礼以神主祔庙,高宗欲留神主於内寝,旦夕供食,申在生之敬。诏停祔礼。英国公…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