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集解附例卷之十九

《大明律集解附例》·高举
刑律 人命 謀殺人 凡謀殺人造意者斬從而加功者絞不加功者杖一百流三千里殺訖乃坐○若傷而不死造意者絞而加功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不加功者杖一百徒三年○若謀而巳行未曾傷人者杖一百徒三年為從者各杖一百但同謀者皆坐○其造意者身雖不行仍為首論從者不行減行者一等○若因而得財者同強盜不分首從論皆斬 纂註謀字說得廣凡有讐嫌設計定謀而殺害之者俱是謀與故字不同商量謂之謀有意謂之故從造意者之謀加功謂殺人時為之助力者加功謂殺人時為之助力者加功即下手之謂諸書謂瞭望喝啋推擁恐嚇但助一言者俱為功夫推擁其情較重坐以加功猶可若瞭望喝啋凡同行皆有之若坐加功雖自十人俱坐絞矣恐太重只作同謀可也三節為從是同謀同行者又云但同謀者皆坐則雖不同行者亦坐其造意一節總承上言以上諸條謀殺雖有不同其論首從亦當依此言凡謀者人或謀諸心以殺害人者必要追究起初謀之人坐以斬罪若從其謀而功力下手者絞但與謀同行不曾加功者杖一百流三千里然必其人殺訖乃坐此律若謀殺人其人巳傷而猶幸不死者造意者坐絞從而加功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不加功者杖一百徒三年若友飲謀巳行而其人猶未傷者造意杖一百徒三年為從者各杖一百但與同謀者皆坐丈一百以未傷人故無加功不加功之別也此乃謀而同行者之罪若造意謀之人其身雖不親行仍為首論巳殺者斬傷人者絞未傷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若從其謀而不行者減行而不加功者一等殺人者杖一百徒三年傷人者杖九十徒二年半未傷人者杖九十此乃謀而不行者之罪然皆未得財故分首從論若謀殺人因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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