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類要卷五

《朝野类要》·赵升
降免 遭章 臺諫入奏疏言其罪,以請貶其人也。 彈奏 言其公罪,及閤門御史臺糾其失儀等事。 合臺 自長官以下,各入一奏,以言人罪也。 按劾 謂按其事而申上,或秖免其職。 降授 降官者,繋銜首帶此二字。開禧征伐之際,嘗有權免軍官帶此之官。 責授 責者,不限降幾官之數,徑指低階責授之。 聽勅 在朝大臣或被臺章,或先乞出,則一面般出國門,於寺觀中安泊以待命。 南行 仕宦得罪而南行者。蓋二廣多是瘴煙遠惡及水土惡弱之州縣,江西亦或有之,所以貶於其處也。 剥麻 本朝無誅大臣之典,故大臣有罪,亦多是先與宮觀,然後臺諫上章,得旨批依,別日又宣麻降之,漸次行貶。 居住 被責者,凡云送甚州居住,則輕於安置也。 安置 安置之責,若又重,則羈管、編管。 勒停 編管以上,則必除名勒停,謂無官也,故曰追毀出身以來文字。 量移 該恩原赦,則量移近裏州軍。 逐便 既量移,如又該恩,則放令逐便。 叙復 被責之久,該恩叙復舊官者,自有格法。 退閒 宮祠 舊制有三京分司之官,乃退閒之禄也。神廟置宮觀之職以代之,取漢之祠官祝釐之義。雖曰提舉主管某宮觀,實不往供職也。故奏請者多以家貧指衆爲辭,降旨必曰依所乞,差某處宮觀任便居住。惟在京宮觀,不許外居。 自陳 因奏請得祠禄者,將來尚可以復任職守。若朝命與之,則不佳也。故優恩又有理作自陳之名也。 岳廟 選人使臣,則監岳廟及宮觀之次等也。 引年致仕 古之大夫七十而致仕之例也。古則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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