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菽园杂记》·陆容
天顺初,有欧御史者,考选学校士,去留多不公。富室子弟惧黜者,或以贿免。吾昆郑进士文康,笃论士也。尝送一被黜生诗,篇末云:“王嫱本是倾城色,爱惜黄金自娱身。”事可知矣。时有被黜者,相率鸣诉于巡抚曹放李公秉,公不为理。未几,李得代,顺德崔公恭继之,诸生复往诉。公一一亲试之,取其可者檄送入学。不数年去而成名者甚众,皆崔公之力也。二公一以镇静为务,一以伸理为心,似皆有见。若其孰为得失,必有能辨之者。 天顺三年,南直隶清理军伍御史郭观、持法颇刻。昆山县有一人诬首者,至连坐二十四人充军,予家时为里正,亦在遣中。将欲伸冤于巡抚以,闻太仓查用纯娴习吏学,与谋之,查云:“巡抚与御史各领敕书行事,诉之无益。”又谋之昆城高以平氏,高云:“诉之可也。”或以查语质之,高云:“此非有识之言也。在京刑部、都察院狱情,必大理寺评允无碍,才敢决断。御史在外行事,旁若无人。刑狱苟有冤抑,伸理平反,非巡抚而谁?诉之有益。”于是往诉,都宪崔公果为平反之,二十四人皆复为民。谚云:“事要好,问三老。”信然。 天顺癸未会试,寓京邸,尝戏为《魁星图》,题其上云:“天门之下,有鬼踢斗。癸未之魁,笔锭入手。”贴于座壁,亡何失去。时陆鼎仪寓友人温秉中家,出以为玩,予为之惘然。问所从来,云:“昨日倚门,一儿持此示我,以果易之。”予默以为吾二人得失之兆矣。未几,鼎仪中第一名予下第。 本朝开科取士,京畿与各布政司乡试在子午卯酉年秋八月,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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