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文学的握手

《艺术趣味》·丰子恺
音乐在其诸姊妹艺术中,具有一种特性,即其表现的抽象性。别的艺术,如绘画,雕刻,文学,演剧等,必描写一种外界的事象,以为表现的手段,例如绘画与雕刻,必托形于风景人物的形色;文学与演剧,必假手于自然人生的事端。音乐则不然,可不假托外界的具体的事象,而用音本身来直接搅动我们的感情。绘画的内容有人物、山水等具体的物象,文学的内容有恋爱、复仇等具体的事件,音乐则除随了演奏而生起的感情以外,茫漠而无可捉摸,全是抽象的(舞蹈虽也有此特性,但因为表现的工具的关系,远不及音乐的雄辩)。其次的特性,例如音乐演奏后立即消失,不似造型美术或文学的可以永久存在。但这易消失性不是现在的论点所在。 音乐有这个抽象性,故近世以前的音乐,都是用纯粹的音来表现致密的感情,而不含有客观的描写的,这等音乐名为“纯音乐”(puremusic),或名为“绝对音乐”(absolutemusic)。绝对音乐盛行于贝多芬(beethoven)以前,当时所最讲究的宫廷音乐室内乐(chambermusic),就是最优秀的绝对音乐。 十九世纪中叶,贝多芬扶绝对音乐出了象牙塔,即企图用音来描写外界事象,使音乐能像文学地描写具体的物象,诉述具体的事件,这音乐名为“内容音乐”(contentmu-sic)。其中最进步的,即所谓“标题音乐”(programmusic),就是在乐曲上加以文学的题名,使听者因题名的暗示而在乐曲中听出像小说的叙述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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