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字之结体及运用(下)

《中国书画入门》·佚名
上所列论,就字之结体,上下左右,分别部居,然以点画等类之所从出,亦可互为贯通。况书本自然,字之结体,复有其自然之体势,略举其例以便研求。 攒点者:如妥、乳、辞、乱等字,以攒点之用笔须平列而相联贯,左点宜略侧,右点则如短,方合法也。 排点者:如照、熊、熟、热等字,以四点排列,而左右两点,宜如旁分字,且与中两点须相映带也。 散水者:如江、河、沐、洗等字,此例古人亦谓之隔水,即近代所谓三点水也。此字之用笔,应下点之锋,与上点之尾相应。 悬针者:如中、巾、申、车等字,之用笔至末锋驻而不收,复引申之,谓悬针,如下之中竖微有不同,因之上端无他点画,以涵盖之。 中竖者:如军、年、单、毕等字,此之用笔以之上端,与他画可以联属,故落笔时向上行而少驻,复引锋下行,即合法矣。故较悬针之可以略短。 中勾者:如木、东、来、未等字,之用笔如悬针,故须直正。至驻笔锋时,复引锋仰上则谓中勾。 绰勾者:如手、乎、于、予等字,之用笔中部须略曲取势,故与中勾之直下者,不同。 伸勾者:如氏、民、勉、旭等字,此、之用笔,皆行勾之变,则体势与同,惟末锋至左上,则由曲而平,再仰也。 屈勾者:如鸠、、、辉等字,此类字中之,皆属勾之变体,用笔止须略屈,而不加,故曰屈勾。 从戈者:如弋、武、成、几等字,此与伸勾之例可为互证,但用笔宜得势,不可曲而弱。 横戈者:如心、思、志、必等字,此与绰勾之例可为互证,惟一则直下,一则横曳也。 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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