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史书的编撰——谈史学遗产答客问之三
《史学遗产六讲》·白寿彝
时间:1981年6月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研究所 来客:客甲、客乙 客甲:3月间听您谈历史文献学,不觉有三个月了。现在想请您谈谈历史编纂学的问题。 答:今年1月间曾谈到历史编纂学这个名词。现在好多人都用这个名词。这个名词是从historiography这个词翻译过来的。这样的译法是否合适,我们还可以研究。我想,现在我们暂时不用这个名词,就谈谈史书的编撰吧。你们看,关于这个问题,谈些什么好呢? 客甲:关于史书的传统体裁,谈过的人已经不少了,我们觉得还是可以再谈一谈。 客乙:章学诚说:“撰述欲其圆而神,记注欲其方以智。”这两句话跟史书的编撰很有关系。但什么是撰述,什么是记注,什么是圆而神,什么是方以智,我们不大懂。您可不可以跟我们谈谈? 客甲:您近来主编的《中国通史纲要》,在编撰体例方面,是不是有些新经验?您最近发起编写的多卷本《中国通史》,是不是在体例上,也打算有所创新?这些问题,是不是都可以跟我们谈谈? 答:史书的体裁,一向是受重视的,主要是纪传体、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一般的看法,在这三种体裁之间好像有一条截然的鸿沟,它们的形式也好像是固定不变的。实际上,不是这样。纪传体史书,其中很大的部分是记人物,但不是一种单一的体裁,而是一种综合的体裁。纪传体史书里的本纪,基本上就是编年体。编年体史书,是按年月记事的,但里边也有纪事本末体。比如《左传》记晋文公在外流亡的经过,就是纪事本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