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灵宝大法卷之二十七

《上清灵宝大法》·宁全真
上清灵宝大法卷之二十七 洞玄灵宝法师南曹执法典者权童初府右翊治金允中编 奏申文檄品 神仙之门户不一,而立功济世为首。故法箓行持之士,宜勉力於教科。既未能通真达灵,凡有请祈,须仗文檄。然须言辞有理,亦要典格无亏。有如朝廷疏状,尚有定格。高天上帝,无极至尊,岂可妄乱亵渎。主领斋醮,职在阐宣通达佃诚,利济幽显。既在练达科教,要在少通文辞。况黄箓大斋,人天所重,全在高功立意措辞。不当随顺俗情,卤莽备奏,於理窒碍,决难感通。科法之中,事先关奏,故以奏申文檄,随法应用,而不敢略也。 奏状式 具法位臣姓某,诚惶诚惧,稽首再拜上 言。臣入意谨录状,上奏 某帝尊玉陛下臣恭望 天慈,允臣所奏,特赐颁降施行。臣干冒 天威,下情无任惶惧,待罪之至,谨奏。 年岁次月日具法征臣姓某奏。 此一奏式,世人用之者少,浙中尤不识此格。允中师传一宗,行之久远,仍只用於三清上帝、吴天北极天帝而已。盖以三清天尊,、即玄元始三炁也。三界为万化之根源,三界之宗祖。生育天地,肇造阴阳,无形无名,难思难识,号为天尊,盖强名之也。至于昊天上帝,为万天之主宰,统御万灵,上应玄炁。北极大帝,总录万星,为天之枢纽,上应元炁。天皇大帝,现象则居句陈之下,位亚紫微垣,上应始炁。三界之外,六极之中,莫尊於此矣。故甩此奏牍,略如章首之文,不敢於世间常礼渎之也。故其所乞,亦不敢繁辞,只乞颁降施行而已。至於请醮则於上帝之前,只云欲望天恩鉴录,可也。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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