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周易折中》·李光地
剥.艮上.坤下程传 《剥序卦》:“贲者饰也,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夫物至于文饰,亨之极也。极则必反,故《贲》终则《剥》也。卦五阴而一阳,阴始自下生,渐长至于盛极,群阴消剥于阳,故为《剥》也。以二体言之,山附于地,山高起地上,而反附着于地,颓剥之象也。 剥,不利有攸往。 本义 “剥”,落也。五阴在下而方生,一阳在上而将尽,阴盛长而阳消落,九月之卦也。阴盛阳衰,小人壮而君子病。又内坤外良,有顺时而止之象。故占得之者,不可以有所往也。 程传 “剥”者,群阴长盛,消剥于阳之时,众小人剥丧于君子,故君子不利有所往。唯当巽言晦迹,随时消息,以免小人之害也。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 本义 剥自下起,灭正则“凶”,故其占如此。“蔑”,灭也。 程传 阴之剥阳,自下而上。以床为象者,取身之所处也。自下而剥,渐至于身也。 “剥床以足”,剥床之足也。剥始自下,故为剥足。阴自下进,渐消灭于贞正,“凶”之道也。“蔑”,无也,谓消亡于正道也。阴剥阳,柔变刚,是邪侵正,小人消君子,其“凶”可知。 集说 俞氏琰曰:阴之消阳,自下而进。初在下,故为剥床而先以床足灭于下之象。 当此不利有攸往之时,唯宜顺时而止耳。“贞凶”,戒占者固执而不知变则凶也。 案 俞氏之说,是以蔑字属上句读,盖自《象传》“灭下”看出。亦可备一说。 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 本义 “辨”,床干也,进而上矣。 程传 “辨”,分隔上下者,床…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