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十九

《道法会元》·佚名
道法会元卷之五十九 上清玉枢五雷真文 立狱收邪 凡治大妖,山魈五通,树石之精,狐狸邪鬼,华表飞尸,蛊毒痨疰,水怪疫疠,流精扬瓦,盗人物色,迷惑美女,后生男子,僧尼孀妇,思虑动念,飞精托附,狂言妄语,叫笑歌唱,持刀执斧,入水奔火,骂晋狂走,此等之祟,不可寻常治之。宜牒本处城隍,申闻东岳,雷霆官将收捉,立狱於乾亥之地禁治。以炉灰细筛,以验形迹。令灰面光细,八九寸阔,四畔关闭作门。向东南巽方,每用竹一茎长六寸,以皂帛系之,钉在狱心。法师持水仗剑,从东丁步,至狱门,咒曰:天丁地丁,玉女真灵。千和万合,统御神兵。收捕桃宾,赴狱梏辛。吾奉北帝敕命律令,雷师火伯,吞鬼食精。急急如火炎令。 法师诵咒二七遍,喝神将收捕鬼祟,封押锁闭狱房。差神将守护,无令泄漏狱情。次咒水,遍屋噀酒,立要祟迹上狱,如法看验,是何鬼祟。方作牒状,解赴东岳,或酆都,乞依法律断遣。仍给符水与息人吞带贴镇,门户仍立香火供养狱中主者,诸将吏兵。次用酒果钱马犒赏神将狱吏。仍具狱如后式: 阳明之狱 此狱收禁禁山魈之鬼。大迹不过指,小迹如筋头。或如菉豆,并是家先同情。 幽台长夜之狱 此狱收禁家先幽鬼,蛊毒精怪。 风雷火车狱 此狱收禁坛社野狐,飞精颠狂之鬼。 流火毒蛇狱 毒气猛火狱 此狱收禁水怪、龙蛇、木石鱼鸡等精。 普掠狱大狱二尺八寸,小狱一尺 此狱收禁无道鬼祟。立此狱一座, 皆能摄入大狱。 辩狱中迹 鸡迹,客亡之鬼。人迹小者,木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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