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五

《道法会元》·佚名
道法会元卷之三十五 清微通明炼度文检 凡欲自行祭炼,须依此式,徧告 真司,然后方可奉行,庶几有所凭据,不俟幽冥。文式于后。 奏慈鸟 具位小兆臣姓某诚惶诚恐稽首顿首再拜上言:臣不避 风刀,冒干。 天造。臣幸以夙缘得生某州分野某府县某处,建立某坛靖焚修。言念臣忝处人伦,玄门,叨参道法,祖宗垂荫,思厚德以难酬,劫运循环,念沈魂之何限。欲积功而累行,须拔祖以济幽。是用护以尝於某年某月某日为始,涓以南宫开度之日,月取三夕,恭依清微龙天通明大法,炼度法界诸类孤魂、以及劫亡苦爽囚徒,四负冤债等众,并山川竹木水石精灵,坛社祠庙鬼神滞魄,各离冥累,超证生方。 集此微因,皈干 道渥。求度臣祖宗父母,眷属男女,历劫种亲,师资姻友,咸臻快乐,早证真常。次为臣忏洗罪愆,解消业障。廷迎善庆,资扶眷累。增益道缘。庶令臣度世无魔,获安靖和平之祉;修真有分,证虚无清静之天。道法显扬,灾殃殄灭。等因。兹当祇事之初,未敢自专,谨具状奏闻者。 右臣谨馑具状,上奏 东极慈父太一教苦大尊青玄上帝陛下。 臣恭望 天慈赦臣万罪, 曲映所奏,特颁 元始符命,付臣奉行。即赐 洪恩,告下五帝三官,四司九府,水宫雷部,岱岳名山,元幽罗酆,铁围硖石,城隍里社,宪府温曹,但干考校拘囚之所,咸令照应,赦宥臣祖宗父母师资眷属,悉与疾除罪簿,落灭恶根。所觊存者,悟入於仙源,资培善果。逝者已生於人世,福慧圆融。或者尚滞幽关,即以时刻超度。仍於每月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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