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参同契卷下

《周易参同契考异》·朱熹
庐陵后学黄瑞节附录 下篇 惟昔圣觉,怀玄抱真。服炼九鼎,化迹隐沦。含精养神,通德三元。 精液虏理,筋骨致坚。众邪辟除,正气常存。累积长久,变形而仙。 忧悯后生,好道之伦。随傍风采,指画古文。着为图籍,开示后昆。 露见枝条,隐藏本根。托号诸石,覆冒众文。学者得之,报椟终身。 子继父业,系踵祖先。传世迷惑,竟无见闻。遂 使宦者不遂,农夫失芸#1,商人弃货,志士家贫。吾甚伤之,定录斯文。 字约易思,事省不烦。披一列其条,实核可观。分两有数,因而相一循。 故为乱辞,孔窍其门。智者审思,以意参焉。 言昔之仙者着书示人,而不明言其事,托名诸石为身内阴阳之号,故学者多失其指。今着此书,省约易晓,仍恐漏泄,故多谬乱之辞,而孔窍其门也。其下歌辞,又撮一书大指云。 按:乱辞,如《离骚》之乱曰也。下文可见。 法象莫大乎天地兮,玄沟数万里。河鼓临星纪兮,人民皆惊骇。 晷景妄前却兮,九年被凶咎。皇上览视#2之兮,王者退自改。 关键有低昂兮,害气遂奔走。江淮之枯竭兮,水流注於海。 此一节言水溢之咎。王者能自改,则害气息,而水土平矣。玄沟,盖谓天汉。河鼓,星名。星纪,丑位,未详其说。九年,谓洪水。关键低昂,谓阴阳升降也。害气,灾害之气,以人身取譬而言,亦为水火不既济之象。 朱子日:玄沟、害气,恐未是说人身内事,方是设譬之辞。《王莽传》曰:害气将究矣。盖上文说洪水为灾,而王者能改,故害气去而洪水平也。害,讹作周,…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