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同契摘微#1

《周易参同契解》·陈显微
窃为贤者谈,曷敢轻为书。若遂结舌疮,绝道获罪诛。 写情着竹帛,又恐泄天符。犹豫增叹息,倪仰缀斯愚。 陶冶有法度,未忍悉陈敷。略述其纲纪,枝条见扶练。 以金为堤防,水入乃优游。金计有十五,水数亦如之。 临炉定铢两,五分水有余。二者以为真,金重如本初。 其三遂不入,火二与之俱。三物既合受,变化状若神。 下有太阳黑,伏蒸须臾问。先液而后凝,号日黄舆焉。 岁月将欲讫,毁性伤寿年。形体为灰土,状若明窗尘。 余谓魏公玄要悉在此章,彭真不陈抱一、储华谷三家议论不同,中问宁无穿凿,其说皆失经意。愚不自揣,辄将师旨率为之注,盖此章首.尾次序,收功证验,皆有法度,故释其义;其余诸章引明天道,启发人用,俱可以心领而意会也矣。 以金为堤防, 歌曰:老君练丹无比药,惟有神室是金做。盖将阳金璹作神室,提防真汞飞走之故也。 水入乃优游 此水非是金水之水,乃是天元真一之水,即真汞也。即将阳金璹作神丹室,提防火毒,无忧受炼之际,真一之水可以凝结成丹在於神室之中,得自优游无诸散失也。 金计有十五,水数亦如之。 金水共三十之数,月也用也。 临炉定朱两 朱是小分,两是大分,进火受炼之际当定轻重,时桔时凶,可进不可进也。 五分水有余。 金水共三十之数,作为五分分之,理合每有二分半,六日为一分。至金华受炼之日,止用九也,犹不及二分。余者皆水之分,故言水有余也。 二者以为真, 五分之中止用二分,自三日月出更金方受生,至上炫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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