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三
《道德真经集义》·刘惟永
道德真经集义卷之十三 凝远大师常德路玄妙观 提点观事刘惟永编集 前朝奉大夫太府寺簿兼 枢密院编修丁易东校正 上善若水章 考异:河上公作《易性章》,赵实庵作《柔顺利正义章》。 唐明皇疏:前章明天地无私,生成则长久。此章明至人若行柔弱故无尤。首标若水,示三能之近道。次云居地,尽七善之利物。结以不争,劝守柔以全胜也。 杜光庭曰:夫水之为德也,柔弱平和,居顺处下,随时壅决,任器方圆,流作泉源,散为雾露。凡物失之则死,得之则生,击之无伤,执之无有。所以不及於道者,水有形而道无形也。虽有形为碍,其於利物之德,谦冲之用,近於道矣。老君举水为喻,以劝修道之人,欲令体七善三能,修身理国,兼以不销之德,故无尤过之事。 张冲应曰:此性,乃人既长所为之性也。人禀天地炁生,本来未有不善,自生而长为情所乱,则五欲动,而性多不善矣。故人所以遗道陷身而不知反。此章盖勉夫人改易其长而所为之性,不致於纵,则进於其道矣。 其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於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考异:而不争,一作又不争。处众人,一作居众人。故几於道,一道下有矣字。政善治,一作正,又作政善理。 河上公曰:上善若水。上善之人,如水之性。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水在天为雾露,在地为泉源也。处众人之所恶。众人恶卑湿垢浊,水独静流居之也。故几於道。水性几与道同。居善地。水性善,喜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