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疏义卷之六

《道德真经疏义》·赵志坚
德经 无为章第二十九(原阙) 俭武章第三十(原阙) 偃武章第三十一(原阙) 胜德章第三十二(原阙) 辩德章第三十三(原阙) 任成章第三十四(原阙) 仁德章第三十五(原阙) 微明章第三十六(原阙) 为政章第三十七(原阙) 民之章第三十八 前明人不畏死君事诛刑,此明人庶多饥由君税重。过由君上须戒时王,章中三别,初明赋役烦重财德俱贫,次明养生过分轻自残夭,后明忘生得寿胜彼贵生。六句一。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食,费用也。税,赋敛也。百姓饥穷,人无财食者,良由君上费用无度,赋税烦多,外疲输役,内无储蓄,故饥也。初明国本虚,次句出事有因,起后句,结成上义。 百姓之难治,以其上有为,是以难治。 风教上行,人从下化,财食不足则争盗,浇竞有余则奸欺,诈伪滋甚,故难治也。初句明避之愈密,次句明攻之愈巧,后句结成所由。下三句二。 民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久遭饥寒,常忧不足,所以取不以道。公罚私雠,养过其极,伤生损性,虽则人自轻死,终由政化使然,故知施教不可有为也。下两句三。 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於贵生。 贤,善也。无以生为者,谓忘生也。多贪厚养,速致其死,唯此忘生之士,胜彼贵生之人,忘生而生存,善莫过此,故谓之贤也。 人之章第三十九 前明善解养生忘生为胜,此明欲生不死柔弱为能。前既厚养忘生,此又坚强入死,同气相类,所以次之两别,前喻说坚强入死柔弱出生,后结说刚强不及柔弱。五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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