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医宗必读》·李中梓
新著四言脈訣 四言脈訣,從來久矣。茲者補其缺略,正其差訛,仍舊者十之二三,新改者十之七八。復加註釋,字字精確,文極簡便,義極詳明。使讀者既無繁多之苦,亦無遺漏之憾也。 脈為血脈,百骸貫通,大會之地,寸口朝宗。 脈者,血脈也。血脈之中,氣道行焉。五臟六腑以及奇經,各有經脈,氣血流行,周而復始,循環無端,百骸之間,莫不貫通,而總會之處,則在寸口。夫寸口左右手六部,皆肺之經脈也,何以各經之脈皆於此取乎?肺如華蓋,居於至高,而諸臟腑皆處其下,各經之氣,無不上熏於肺,故曰肺朝百脈,而寸口為脈之大會也。 診人之脈,令仰其掌,掌後高骨,是名關上。 凡診脈者,令病人仰手,醫者覆手診之。掌後有高骨隆起,是即關部也。先將中指定取關部,方下前後二指於尺寸之上也。病人長則下指宜疏,病人短則下指宜密。 關前為陽,關後為陰,陽寸陰尺,先後推尋。 從魚際至高骨,卻有一寸,因名曰寸;從尺澤至高骨,有一尺,因名曰尺;界乎尺寸之間,因名曰關,關前寸為陽,關後尺為陰。寸候上焦,關候中焦,尺候下焦。經曰:身半以上,同天之陽;身半以下,同地之陰也。先後者,謂先候寸部,次候關部,又次候尺部也。推者推其理,尋者尋其象,各察其得何脈也。 胞絡與心,左寸之應;惟膽與肝,左關所認;膀胱及腎,左尺為定;胸中及肺,右寸昭彰;胃與脾脈,屬在右關;大腸並腎,右尺班班。 此遵《內經》脈法,分配臟腑於兩手也。《內經》診法乃胞絡配心,胸中配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