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九云梦》·金万重
卷之五 杨少游梦游天门 贾春云巧传玉语 此时,天子进候于太后。太后使兰阳与郑氏避于挟室,迎帝谓曰:“予为兰阳婚事,使收杨家之币,而终有伤于风化。与郑氏并为夫人,则郑家不敢当矣。使郑氏为妾,则亦近于强胁矣。今日予召见郑女,郑女美且才,足与兰阳为兄弟也。以此,予既以郑女为秦女,欲与同归于杨家,此事果如何也?”上大悦,贺曰“此盛德事也,可谓与天地同大矣!自古深仁厚泽,未有及娘娘者也。” 太后即召郑氏进谒于帝。帝命之上殿,告于太后曰:“郑氏女子已为御妹,尚着平服,何也?”太后曰:“以诏命未下,固辞章服矣。”上谓女中书曰:“取鸾风红锦纸一轴而来。”秦彩风擎而进。上举笔欲书,禀于太后曰:“郑氏既封公主,当赐国姓矣。”太后曰:“吾亦有此意。而但闻郑司徒夫妻年既衰老,无他子女,予不忍得无姓之人。仍其本姓,亦曲轸之意也。”上以御笔大书曰: 奉太后圣旨,以秦女郑氏封为英阳公主,踏两宫之宝,以赐郑氏。 使宫女擎公主冠服着郑氏。郑氏下殿谢恩。上使与兰阳公主定其座处。郑氏于公主长一岁。而不敢坐其上。太后曰:“荚阳今则即我女,兄在上,弟在下,礼也。兄弟之间何可饰让?”小姐稽颡曰:“今日座次即他日行列,何可不谨于其始乎?”兰阳曰:“春秋时,赵襄之妻即晋文公之女也,让位于先娶之正室。况姐姐小妹之兄也,又何疑乎?”郑氏让之颇久,太后命之以年龄定崖。此后,宫中皆以“英阳公主”称之。 太后以两人之诗示之于上。上亦嗟赏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