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明的聪明的父母

《百年老课文》·佚名
贤明的聪明的父母 俞平伯 这是一个讲演的题目,去年在师大附中讲的。曾写出一段,再一看,满不是这么回事,就此丢开。这次所写仍不惬意,写写耳。除掉主要的论旨以外,与当时口说完全是两件事,这是自然的。 照例的引子,在第一次原稿上写着有的,现在只删剩一句:题目上只说父母如何,自己有了孩子,以父亲的资格说话也。卫道君子见谅呢,虽未必,总之妥当一点。 略释本题,对于子女,懂得怎样负必须负的责任的父母是谓贤明,不想负不必负的责任是谓聪明,是一是二,善读者固一目了然矣,却照例“下回分解”。 先想一个问题,亲之于子(指未成年的子女),子之于亲,其关系是相同与否?至少有点儿不同的,可比作上下文,上文有决定下文的相当能力,下文则呼应上文而已。在此沿用旧称,尽亲之道是上文,曰慈,尽子之道是下文,曰孝。 慈是无条件的,全体的,强迫性的。何以故?第一,自己的事,只有自己负责才合式,是生理的冲动,环境的包围,是自由的意志,暂且都不管。总之,要想,你们若不负责,那么,负责的是已死的祖宗呢,未生的儿女呢,作证婚介绍的某博士某先生呢,拉皮条牵线的张家婶李家姆呢?我都想不通。第二,有负全责的必要与可能,我也想不出有什么担负不了的。决定人的一生,不外先天的遗传,后天的教育。遗传固然未必尽是父母的责任,却不会是父母以外的人的。教育之权半操诸师友,半属诸家庭,而选择师友的机会最初仍由父母主之。即教育以外的环境,他们亦未始没有…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