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碍字样
《谈龙集》·周作人
不知怎么的,做书或文章的人总喜欢用“违碍字样”,多的连篇累页,少的也有一句半句,有的扰乱治安,有的则坏乱风俗,更足为人心世道之忧。维持礼教为职的政府,对于这些文书不能不有相当的处置,这是很明了的事。其办法有二,一是全部的禁止,一是部分的删削。禁止,便如南开中学之下令没收《情书一束》等五种“淫书”,是很干脆的,但也就很简单,没有什么花样可说。删削,可就大不相同了。在清朝有所谓抽毁的办法,或者更宽一点,变成存文而除名,我曾见一部尺牍中有几封信的作者是三个方框。“洋务”我本不很熟悉,但看丹麦勃阑台思博士的纪录,觉得俄帝国的方法倒是颇有意思的。勃博士往波兰去,携有好些法文书籍,入境时被该管官厅拿去检查,后来领回一看,有许多地方都被用墨涂得“漆黑一团”了! 据说这还算是好的,因为背面的一页都可以看,有些是用剪刀来剪,把背面不违碍的话也附带了去。日本除了在他们眼睛里看去是“赤色”的以外,原文的书籍似乎不很禁止输入,虽然山格与斯妥布思两位女士的大著听说是不准上岸的。文学方面就是所谓“自然主义”的小说也还宽容,可是在译本上就大大的不然了。大约是内务省警保局所管的罢,有专门检阅的官,拿起朱笔来在印刷样本上一抹,这一部分就不行,若想平平安安地出板便非把他删去不可。 有些译本自然就删去完事,有些却不赞成,因为主张忠实于原本起见,乃改用“伏字”,于是读到一处,其文为若干点点点,圈圈圈,或叉叉叉,其数与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