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现存历代尺度
《王国维文存》·王国维
一,刘歆铜斛尺(长工部营造尺七寸二分;九英寸又十二分之一)。 新莽嘉量,今藏坤宁宫。其斛铭曰:方尺而圜,其外深尺。斗铭云:方尺而圜,其外深寸。此尺即据斛之周径及深之所制也。《隋书·律历志》谓之刘歆铜斛尺,今从之。《隋·志》谓周尺、后汉建武铜尺、晋泰始十年荀勖律尺(即晋前尺),并与此尺同。故列之弟一种。其后复列自汉至隋十四种尺,并以弟一种尺比较之,故此尺出,而《隋·志》之十五种尺,无一不可再制矣。 王复斋《钟鼎款识》中有晋前尺拓本,余曩已考定为宋高若讷摹制之品(见前《晋前尺跋》)。今原拓已亡,扬州阮氏及汉阳叶氏刊本均与此尺不合,然阮文达跋,谓建初六年尺较此晋尺长二分强(见复斋《款识》册及《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十),则其拓本甚近此尺,但微弱耳。考高若讷造《隋·志》十五种尺,本用汉泉(实谓王莽钱布)尺寸,今用莽货布四积为一尺,亦与此尺甚近而微弱,然终不如此尺之得其正也。 二,汉牙尺(拓本。长工部营造尺七寸二分六厘;九英寸又五分之一)。原尺现在西充白氏,分寸用金错。 三,后汉建初铜尺(长工部营造尺七寸三分七厘;九英寸又二十四分之七)。原尺藏曲阜衍圣公府,今未知存亡。世所传拓本摹本及仿制品甚多,长短不同,均未可依据。癸亥年,鄞县马叔平(衡)见一铜尺,汉阳叶东卿(志诜)所仿以赠翁学士(方纲)者,其长如此。又上虞罗氏藏一未装裱旧拓本,长短亦同。(装裱后纸易伸展,恒较原器及原拓为长)原物既不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