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回 众翰林朝堂保奏 两姊妹闺阁争婚

《金兰筏》·佚名
词曰: 官情好,丹陛同声俱力保,果有回天巧。 香闺何事添煩恼,难明晓。 只为扣红丝,致使多丝扰。 右调《望江怨》 话说元侍郎回署,专候众翰林保奏。到了次日早朝,百官齐集。众翰林俱到,张阁老后至,果然对众翰林说道:“老夫从科甲出身,最重诗文,以翰苑清高,木天雅望,这是老夫最欣羡的。前日田中桂恃才狂妄,自取其咎,圣上发在刑部勘问。虽是田中桂应得之罪,在老夫甚不过意,然其事因老夫而起,不便在圣上面前分解,这却怎么样处?” 此吋元侍郎亦在朝班,遂高声说道:“既是老太师有怜才雅意,翰苑中岂无同志,何不推太师之心,公出一本,书奏田中桂么?” 众翰林先前也有个同类相怜之意,只是干碍张阁老,不敢骤言。当下闻得张阁老一番言语,又闻得元侍郎如此明言,遂同声应道:“既老太师有此美意,学生辈敢不同心,恳求圣上洪恩,如今圣驾临轩,即当一齐保奏。” 元侍郎道:“诸位年翁,所言极是,可写一公本,候圣上升殿,保奏便了。” 众翰林道:“元先生所言甚妙。” 遂取笔墨,写一公本道: 翰林院臣某某等,诚惶诚恐,稽首顿首上言:窃闻君父之命,有唯无诺,臣子之子,有顺无逆。田中桂以新第书生,蒙皇上恩敕入赘相府,可谓荣矣。田中桂不知进退,冒昧辞婚,罪不容绾。但因父母远离,必欲告而后娶。又因糟糠难弃,两具隐情,是以上违天谕。孝义为辞,较之悖逆有殊。臣等敢犯天威,连名公保,仰祈我皇上开天地之心,赦其无罪,倘格外施仁,仍赐原职,入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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