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马仔”
《虾球传》·黄谷柳
香港这个殖民地社会,到处张着许多有形无形的罗网,虾球偶然碰上了这许多罗网中的一张,不知不觉就给套住了。 虾球接了王狗仔的五块钱,真是又惊又喜,觉得果然天无绝人之路。还能够出海钓鱼,这才有趣哩!他不再去关心码头接客的热闹景象了。他走到九龙仓的背后,走进一间潮州人开的熟食店里,用手指点着三样不知菜名的熟食菜,吃了三碗饭,结账才用去了一元零五分。虾球在肚子里打了一个底:菜是每样二毫,饭是每碗一毫半,下回吃饭就有数了。 虾球出来在半岛酒店一带打转,时时留心车站钟楼的大钟,他一面蹓跶,一面怀念王狗仔。在好几个月以前,王狗仔是他的面包摊三个收规人中的一个。每一个收规人都代表着看不见而感得到的一种可怕势力。人们都情愿每天让这些收规人拿去三毫五毫,或一元八角,买来一天的平安。做买卖的人,没有一个不是“有主归主,无主归庙”,各有依托的。你不出这些黑钱,警察和流氓就会打得你头破血流,使你做不成买卖。在三个收规人当中,虾球比较喜欢王狗仔,因为他多少还有一点情义,当生意冷淡的一天,他就特别宽容不收了。其他两个可不行,只有多收,从不减少。自从王狗仔忽然到别地方发财以后,虾球就时常想起他,因为新换的收规人比王狗仔坏得多了。他又想起“马仔”这个怪称呼,到底是甚么东西呢?马是给人骑的,难道他,把我当马骑吗?但不管怎样,吃饱饭再说。他打定主意,就跟王狗仔做一个时期马仔吧,看他怎样待我。 大钟楼的钟声敲了十二点,虾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