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梁实秋

《诗与批评》·闻一多
实秋: 《红烛》寄来了。因为这次的《红烛》不是从前的《红烛》了,所以又得劳你作第二次的序。我想这必是你所乐为的。放寒假后,情思大变,连于五昼夜作《红豆》五十首。现经删削,并旧作一首,共存四十二首为《红豆之什》。此与《孤雁之什》为去国后之作品。以量言,成绩不能谓为不佳。《忆菊》,《秋色》,《剑匣》具有最浓缛的作风。义山济慈的影响都在这里;但替我闯祸的,恐怕也便是他们。这边已经有人诅之为堆砌了。我前次曾告你原稿中被删诸首,这次我又删了六七首。全集尚余百零三首,我还觉得有删削的余地。但是我自己作不定主意了。所以现在寄上的稿子随你打发;我已将全权交给你了。你也可以仿你从前的故伎,将他们分成等差,超,上,中+者存之;余皆淘汰。你当然可以请景超作你的帮办大臣。但我要的是你们的意见,我并不想讨大众的好。假若《红烛》删得只剩原稿三分之二,我也不希奇。 我们两人的作品定要同时出世,我想这定能做到。我想我们在互作的序中,固不妨诚实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但也要避开标榜底嫌疑。这是我要请你注意的。 印刷定要在上海才好。我的弟弟在上海,初二次的校对我可以教他干。末次还是要你看过的。你同书局将交涉办妥了,印费须付多少,请你写信告诉我的哥哥(他的通讯处附后)叫书局向他领取。我想印费只可在出版以前付他一半或三分之一。不然我便拿不出了。我不便向我家里索款,我只好自己省着,再在这里借点,凑成这笔款项。因为经济的关系,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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