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梦简诗要格律

《全唐五代诗格校考》·佚名
诗要格律 唐五代 王梦简 王梦简,生卒年及生平均不详。该书所引诗人多为晚唐五代人,疑王梦简亦为五代时人。 《诗要格律》一卷,五代王梦简撰。诸本皆作“《诗要格律》”,惟《直斋书录解题》著录于集部文史类,作“《诗格要律》”。“诗格”乃晚唐五代论诗著作之通称,“要律”亦如“要式”、“要诀”,疑此书当作《诗格要律》。 《诗要格律》在诗格中较为晚出,既论讽咏时政,亦谈艺术技巧。全书先言六义,后有二十六门,其中五门与《风骚旨格》四十门中所列相同,即礼义(《风骚旨格》作理义)、嗟叹、终始(《风骚旨格》作始终)、是非、鬼怪五门,但所举诗例不同。又《风骚旨格》有皇道门,所举诗例为:“明堂坐天子,月朔朝诸侯。”《诗要格律》中有君臣门,引诗相同。其余二十门均为自创。门类之提出,在于示人以作诗的技巧,但各门均无解题,只举成诗为例,注明合六义的某一种,从而就将艺术技巧与讽喻结合在一起。 是书开篇即言作诗不可率尔为之,下笔前须用心思考(“澄心端思”),广泛观察(“遍览物情”),立意新颖(“放意须险”)、字句精当(“定句须难”),始能写出“得若神授”之佳作。此外,王梦简还主张应以六义为诗。 夫初学诗者,先须澄心端思,然后遍览物情。所以昼公云:放意须险,定句须难。虽取由我衷,而得若神授。 一曰风。与讽同义,含皇风,明王业,正人伦,归正宜也。二曰赋。赋其事体,伸冤雪耻,若纪功立业,旌著物情,宣王化以合史籍者也。三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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