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诗式
《全唐五代诗格校考》·佚名
诗式 佚名 《诗式》,唐佚名撰。三宝院本《文镜秘府论》西卷《文二十八种病》第二十一“支离病”下记载:“《诗式》六犯:一犯支离,二犯缺偶,三犯相滥,四犯落节,五犯杂乱,六犯文赘。”小西甚一《文镜秘府论考考文篇》认为此书“撰者不明”。尽管皎然著有《诗式》五卷,但空海引皎然语均出自其《诗议》,而不及《诗式》,相信“六犯”不出于皎然。从“六犯”内容来看,如“相滥”、“文赘”病下,《文镜秘府论》复引崔融说,尤其是“文赘”病下注“或名涉俗病”,“涉俗”正为崔融命名;又旧题王昌龄《诗中密旨》“犯格八病”节全袭用此《诗式》之“六犯”及崔融《唐朝新定诗体》之“六犯”节。以此推论,作者当与崔融同时或稍前。《宋史艺文志》八著录有唐代“僧辞远《诗式》十卷”,此“六犯”节未知是否出于彼书。 六 犯 三宝院本《文镜秘府论》栏外书此段文字,题作《诗式》。可知西卷《文二十八种病》中此六病乃出于佚名之《诗式》,旧题王昌龄《诗中密旨》亦袭用其中“六犯”。 一犯支离。二犯缺偶。三犯相滥。四犯落节。五犯杂乱。六犯文赘。 一、支离。不犯诗曰:“春人对春酒,新树间新花。”犯诗曰:“人人皆偃息,唯我独从容。” 二、缺偶。谓八对皆无,言靡配属。由言匹偶,因以名焉。诗上引事,下须引事以对之。若上缺偶对者,是名缺偶。犯诗曰:“苏秦时刺股,勤学我便耽。”不犯诗曰:“刺股君称丽,悬头我未能。” 三、相滥。谓一首诗中,再度用事。一对之内,…